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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开展学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3日 19:13   

各学院、科研平台:


  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为确保我校辐射环境安全,切实消除辐射设备及放射源安全隐患,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明确学校所有辐射设备及放射源所处位置,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全校辐射设备及放射源不失控、不丢失。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辐射安全隐患统计排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一)排查任务:

1.国家相关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细化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及上墙;

2.安全连锁装置的日常运行及维护保养,自主监测情况;

3.辐射设备台账的建立及管理情况(包括豁免备案设备);

4.辐射事件或应急响应和处理情况;

5.监测报警装置、安全警示标识及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

6.操作人员的培训及复训情况;

7.相关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8.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情况。

(二)排查要求:

1. 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统计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内所有辐射设备及放射源开展全面统计,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闲置、废弃辐射设备及放射源,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2.建立健全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健全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管理台账、检查台账和整改台账。

3.立查立改。对检查中存在隐患的辐射设备及放射源,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辐射设备及放射源,要立即立案、移交、查处;对闲置不用的放射源要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按要求送贮。

4.强化问责机制。对所有放射源要明确监管责任人、现场检查人、监督整改人。将每枚放射源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到具体人,对存在严重问题、屡次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6月10日下班前,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及《核技术利用管理台帐》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ysgl@ujn.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010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