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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1日 09:05   

为保障学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1、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水、电、气及易燃、易爆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保工作布置和值班安排,加强假期安全检查与巡查,并对值班人员提出明确在岗检查及处理安全隐患的要求。

3、暑假期间,所有实验室要在本单位留存备用钥匙。

4、确需进入实验室的,经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将楼宇名称、房间号、负责人姓名、使用人姓名、手机号、申请使用原因及工作时间等信息在各部门、各单位备案,各部门、各单位的假期使用实验室审批备案汇总表于7月11日下午3: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及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稿分别发送到邮箱:baoweichu@ujn.edu.cn和sysgl@ujn.edu.cn)。

二、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本学期末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即查即改,现场整改,对现场无法整改到位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上报并限期整改。重点加强实验室内水、电、暖、气的安全防控工作,及时切断暑假期间停用实验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防止事故发生。要求师生完成实验离开时关好水、电、气等开关,对老旧电路、大功率设备的使用及时排查并落实整改,并做好各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2、务必做好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细菌、病毒、放射源、实验危险废弃物等危险品的管理,切实做好气体钢瓶安全存放及防爆等安全防护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24号文件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经许可、备案的实验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动护具,在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至少有两人在实验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发现并施救;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必须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

4、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或科研活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依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实验室和人身安全。

5、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值班室准备好应急预案,暑假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进行巡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6、各部门、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好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