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自2021年6月至今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而产生的固定资产交接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现就固定资产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范围
济南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的所有资产。
二、工作原则
本着物尽其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于能够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报废或弃旧购新,避免资源浪费。对于不易整体搬移或搬移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原地保留,以免拆除造成资产损坏。在交接过程中,有闲置资产的应当及时上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面向全校进行调剂使用。
三、工作程序
1.使用人部门(单位)变动,但资产仍在原部门(单位)的,需办理部门(单位)内资产交接手续,按以下程序:
(1)由资产使用人从“智慧济大”—“我的信息”—“共有资产”中整理出需要变动的资产目录,按照要求填写《附表1:济南大学资产变动申请表(1)》(以下简称《附表1》)。
(2)资产使用人会同资产管理员、资产接收人三方核对资产,确认账实相符后在《附表1》上相应位置签字,交资产管理员。
(3)资产管理员将《附表1》交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时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变动申请,如发生存放地点等变动,在系统上一并申请。
(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变动审核。
(5)审核通过后,资产使用人会同资产管理员、资产接收人三方办理资产实物交接。
2.使用人发生部门(单位)变动,因工作需要确须保留原部门(单位)部分资产的,需办理部门(单位)间资产交接手续,按以下程序:
(1)由资产使用人从“智慧济大”—“我的信息”—“共有资产”中整理出需要变动的资产目录,填写 《附表2:济南大学资产变动申请表(2)》(以下简称《附表2》),向原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
(2)资产使用人会同原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核对资产、签字并报送双方部门(单位)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转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同时原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资产变动申请。
(3)转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将《附表2》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
(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变动审核。
(5)转入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按照《附表2》上的资产项目进行核实后办理实物接收。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资产使用人是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资产管理员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单位)资产使用人,提醒其及时办理资产交接。
3.资产管理员负责将《附表1》和《附表2》收齐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如使用人的资产对应多个接收人,须分别填写附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本次交接工作须在6月3日前完成,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276593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