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此次调整,机构和人员岗位均发生变化,为做好下一步资产相关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现就报送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分管资产工作,作为资产管理负责人,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2.请各部门、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资产管理日常工作,资产管理员要求是我校在编教职工。
二、填报方式
请各部门、各单位填写《济南大学资产管理人员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3月3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sfl_zhaop@ujn.edu.cn。
请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加入工作QQ群:490382949。
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致电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8276593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