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8】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切实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自评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也于5月31日前进行了全面的国有资产自评自查,并将自评报告按时上报资产管理处。
按考评时间安排,9月—11月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评阶段。为全面做好我校迎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鲁教财函【2018】9号文件、《济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济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表》的指标再全面梳理自评材料,查缺补漏。对自评自查工作中的不足再核实,争取努力整改到位。并按评估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迎评材料的整理及立卷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此次迎评工作,资产管理处将于9月18日—28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校国有资产管理自评材料的审核检查。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并组织资产管理等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全面做好本单位自评材料的再整理完善工作,确保我校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迎评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济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2018年9月7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济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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